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委6月17日牵头公布了《关于实行2阗8年本市夏季轮休的通报》。通报具体,从7月7日至8月22日,上海将实行工业企业夏季轮休,每7天为1个轮休周期,共计轮休7个周期,每个周期的轮休用电负荷为40万千瓦。通报认为,应以上海工业企业均需参与夏季轮休,因生产工艺拒绝必需倒数运营的企业和生产有市场需求的季节性产品的企业,在决定夏季轮休时可不予照料。
今年以来用电量增长速度显著低于生产增长速度的企业首先决定轮休。被列为2008年高能耗、高污染、较低附加值的企业,7月1日至8月31日实施2个月的让电。据报,列为夏季轮休范围的企业,必需严格执行让电轮休计划。
在遇上黑色预警的极端高温天气时,必需严格执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防暑降温,贯彻维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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